住所楼用一类电梯:
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安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该小于最大的轿厢深度。这类电梯最多台数为4台,可以并列成排安置。
服务于残疾人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该小于1.5m。
非住所用一类、二类、三类电梯:
单台电梯和多台并列成排安置的电梯: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安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该小于1.5乘以最大的轿厢的深度。
多台并列成排安置的群控电梯最多台数为4台。除三类电梯外,当电梯群为4台时,候梯厅深度不该小于2400mm。
多台面对面摆放的群控电梯:多台面对面摆放的群控电梯最多台数为8台(4x2)。候梯厅深度不小于相对电梯的轿厢深度之和。除三类电梯的地方,此间隔不得大于4500mm。
机房面积:
a)额外载重量相同的电梯共用机房最小地上面积,应等于各台电梯独自装置所需最小地上面积之和;
b)额外载重量不相同的两台电梯的共用机房最小地上面积,应等于各台电梯独自装置所需最小地上面积之和,再加上两台电梯井道面积之差值;
c)额外载重量不同的两台以上电梯的共用机房最小地上面积,应等于各台电梯独自装置所需最小地上面积之和,再加上最大电梯井道面积别离与其他各台电梯井道面积之差值;
机房宽度:多台电梯共用机房的最小宽度,应等于共用井道的总宽度加上最大的一台电梯独自装置时所需的侧向延伸长度总和.
机房深度:多台电梯共用机房的最小深度,应等于电梯独自装置所需最深井道的深度加上2100mm.
机房高度:多台电梯共用机房的最小高度,应等于其间最高机房的高度.
非住所楼用一类电梯、二类电梯、类电梯机房尺度:
多台并列成排群控电梯的机房尺度应按式(1)、(2)核算。
总面积:S+0.9S(N-1).....................(1)
最小宽度:R+(N-1)(C+200)..............(2)
最小深度:T
{S----单梯机房的地上面积,m2;R----单梯机房的最小宽度,mm;T----单梯机房的最小深度,mm;C----单梯井道深度,mm;N----单梯总台数。}
多台面对面摆放的群控电梯的机房尺度按(3)、(4)式核算:
总面积:S+0.9S(N1-1)....................(3)
最小深度:R+(N1-1)/2 X(C+200).........(4)
最小深度:2D加上对面摆放的井道之间的间隔
{D----单梯井道深度;N1------电梯总台数为偶数,则N1=N/电梯总台数为奇数,则N1=N+1。}
多台电梯机房的实际尺度应保证机房地上面积最少等于公式(1)及(3)核算的机房总面积。
机房安置在井道上方时机房相对于井道或(共用井道)的横向伸出有些可取在井道左边也可取在右侧。
单台电梯机房安置和并列成排电梯的共用机房安置为:
机房的后墙应与井道(或最深的井道)相对应的墙处在一条直线上,机房的两个侧墙之一应与井道(或共用井道)相对应的墙处在一条直线上。
机房相对于井道深度方向的伸出有些应在候梯厅一侧。
面对面摆放电梯的共用机房安置为:
机房深度方向的伸长超出各井道后墙的间隔,一般不大于0.5mm,并且与支持曳引机的混凝土地上在一个水平面上。